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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来,刘思深就气得肝疼。想一棒子砸在黑明宇头上,给他开开窍,看看,脑子里是不是哪天下雨没打伞,就进了一脑子的水!
刘思深,一个被爱情伤害过了的男人,也难怪他再也不相信爱情。
他喜欢邻居家的小妹妹余欢。两个人的父母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,他们住在同一栋筒子楼里。就是那种类似于宿舍楼的东东。
那个时候,他和余欢一起上学,一起回家,他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,这是他喜欢的女孩子,他长大了就会娶她。现在想起来,那都成了笑话。
那座筒子楼,见证了他对一个小青梅的痴情和喜欢。
那份喜欢差点要了他的命。
那份喜欢让他心甘情愿地放弃了一个儿子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愧疚,抛弃了已经能预知到的似锦前程。
他觉得,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一个女孩子了。如果需要上床,他会找那种钱货两讫的姑娘,不拖泥带水,大家上床脱衣服,穿上衣裳就是陌路。多好。
余欢,那个让他在睡梦中都痛苦到心脏都搅成一个团的名字。她拿走了他的美好的记忆,全成了噩梦。
后来,他们一起考上了大学。而入学的前夕,余欢的父亲查出来得了肾癌。唯一的治病方法就是肾移植。要二十几万。在那个年代,人均收入几百块钱就算是高薪了。去哪里弄这么些钱呢。
他记得,余欢来找他,说不上学了。要去南方的一个开放的城市去打工。她非常坚定地说,“只要能换回父亲的健康,哪怕是去卖呢,我也认了。”
当时,看着她在自己面前哭得不能自已,他的心疼,很疼,那是他守护了这么些年的女孩子啊,青春妙龄,花朵一样,还没有在生活里盛开,就要被人生的风雨摧折了吗?他不能目睹这样的悲剧发生。
于是,他把自己卖了。
他撕碎了大学通知书。
他与一个夜店里的老板签了一份丧权辱国的合同。
而余欢的父亲得到了一项医疗资助,顺利地做了手术,虽然身体大不如前,毕竟是活着的。余欢也算实现了她的愿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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