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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以食为天,新中国成立之前,打了八年鬼子,打了三年国民党反动派,成立才两年,又跟美国鬼子在朝鲜战场上打,家底都快打光了,虽然国内的革命取得了最终胜利,但留下的,却是一个满目疮痍,百废待兴的社会。物资缺乏,尤其关乎老百姓食为天的粮食,供应很紧张。
1952年,新中国的粮食总产量,约3100亿斤,中央人民政府收购粮食,约620亿斤,才占到粮食总产量的百分之二十,缺口非常大。国民经济,还没从战争的创伤中缓过来,而新中国的工业水平,几乎为零。就像是毛主席说的,我们现在能造什么?能种树,能用木材造一把桌椅。能种粮食,种出麦子,能磨成面粉,再蒸成馒头。但造机器?造飞机大炮,我们行吗?
如今美苏冷战,以美国佬为首的帝国资本主义,封锁社会主义红色阵营,不发展工业,不建设国防,不让我们的国家变得强大,能行吗?
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,为新中国实现工业化奠定基础,毛主席,党中央,衡量利弊,英明决定,要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,统购统销制度,先是对农村有余粮的农户,根据国家的计划,实行粮食的收购。而对于城镇的人口,以及那些农村缺粮少粮,吃不饱饭的农户,实行粮食的定量定额,进行分配出售。从此之后,国家开始严格控制粮食市场。
单凭控制粮食是不行的,而跟农业农民相关的其他生产作物,例如棉花,五谷作物,食用油料、以及生猪家畜等农产品,也都纷纷列入了统购统销的范围,几年以后,在国家统购统销,范围内的农产品,最多时达到一百八十多种。
也正是这种背景下,粮票、肉票、布票、油票等各类票种,应运而生。
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改造和探索,在历史的滚滚车轮下,摸着石头过河,一晃眼到了1958年。这一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颁布,明确了重要一点,全国平均税率,规定为常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五点五。
农民交完了农业税,还要交粮食,也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交公粮。通过农民交公粮,国家每年能掌握六百多亿斤的粮食。交公粮这项国策,直到几十年后的2006,国家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,粮食安全得到保障,人大会议废除了《农业税条例》,在中国农民身上,延续了两千六百年的皇粮国税,从此终结。
但在1960年前后,内忧外患之下,国家不得不通过农业税,来对扣除老百姓的口粮和种子粮,以及饲料粮和农业税粮后,将全部余粮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,按规定价格进行收购储备,如果粮食储备不够,就对超出的,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余粮,再进行超购加价百分之三十,再次收购。
国家通过,对农村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,采用计划的方式,把农业生产的农产品管起来,这样做,能够有效缓解,当时粮食的生产和需要,之间的矛盾,同时也充分保证了,国家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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