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掌上明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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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山村家庭,上面有两个哥哥,爹娘就得了我这一个女儿,我娘生了我以后,有点伤了身子,就没有再生。好在我娘自己也通药理,自己慢慢调理,也活了很大岁数。
我爹娘不像别人家一样重男轻女,他俩感情很好,大概是自幼的青梅竹马,中间分开了几年,后来两家又见面了,就定了亲。
这门亲事结得好,两人白头到老都很恩爱。
我是他们的小闺女,生下来模样随我爹,皮肤像我娘,我爹模样硬朗皮肤黑,但我娘长得眉清目秀,皮肤雪白。
我出生时,大哥已经八岁了,小哥五岁,家里给我取名宝珠。好像这名还是我念私塾的大哥起的,意味着要保住我这个小妹妹。
我家姓钱,大名就叫钱宝珠,临到老了,有一天我仔细想想自己的名字,这不就是要保住钱的意思吗?说出来后,大家都哈哈大笑一场。
可能是这名字起得吉祥,我这一生虽然没有大富贵,但是也没缺过小钱;挨过饿,靠山吃山,也没饿死。
我到五六岁以后,按照清朝风俗是要裹脚的,但是我娘心疼我,就一直拖着没裹。那时我亲戚家一个姑娘裹脚没裹好,骨头烂了,人就活活疼死了。我爹娘待我如珠似宝,听来这个消息,就告诉我,哪怕不嫁人也不裹脚。
我家虽然在山村里有老屋,但是在城里也有一间小院子加铺面,偶尔亲戚还会过来,一般家里来女客,我娘就会假装在我脚上裹一裹,说我走不得路,把我关在屋里,客人一走就把裹脚布扔到一边。
我渐渐长大了,也知道那时候乡下没有人会娶大脚女子,爹娘既舍不得我裹脚受苦,更怕我裹脚没命活,爹娘说都哪怕我终生不嫁,也会把我养在家里。
我凭借一双大脚,干什么都利索,跟娘学了识字,和爹学了一身好功夫。爹说女子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,不能事事依仗别人。
我娘教我读书识字,和我讲社会上的见闻和道理,也从来不把我当小孩子对待。
家里的铺子做点小生意,因为我是大脚,所以我就装成男孩子,跟着我爹走南闯北见世面。
后来,两个哥哥都成家立业了,分了家,我就守着爹娘过。
我二十五六岁的时候,还是有媒人上门来提亲的,但是对方不是家里有一堆孩子等着我去当后娘,要帮他解决麻烦,就是有难缠的老人要伺候。
就这样的男人,还都看不起我有一双大脚。所以我自己就发誓不嫁,伺候爹娘到老。
爹娘也知道我性子烈,本就不愿意我受苦,直接就把媒人给赶出去了。
这时候,同一条街上有一个小孤儿,父母在一年内都死了,家里也没有什么亲戚,他爹娘还是租的房子住,这个小孩儿才一岁多点,房东打算把小孩送到外国洋牧师的育婴堂。
这个育婴堂收小孩,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大孩子从里面活着走出来过,我爹娘听说这件事心软了,就把这个孩子抱回来给我当了儿子,给他娘办了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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